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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三河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三河镇范围内公开“回引人才”15名,纳入村级干部人才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面试和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回引对象、条件及名额
(一)对象
回引对象为优秀企业管理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退役军人、优秀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等人员。
(二)条件
1.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思想觉悟素质好、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道德品质,有报效家乡的人民情怀;
2.热爱农村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同时具备胜任工作的健康条件;
3.年龄在44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后出生的);高中(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4.报名人员必须为三河镇户籍(含升学、参军户口迁出的或嫁入、入赘户口未迁入的)。根据三河镇村(社区)现有干部的性别结构等实际情况,本次回引人才工作男性从优录用,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优录用。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名额
三河镇择优“回引人才”15名,“回引人才”将纳入三河镇村级干部人才储备库。
三、回引人才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肥西县三河镇“回引人才”招募公告》在肥西政府网、肥西先锋网、三河镇先锋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30日,选拔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三河镇先锋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30日
报名地点:三河镇组织办(三河镇政府107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三河镇户籍(含升学、参军户口迁出的或嫁入、入赘户口未迁入的);(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人才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先进事迹报道、企业经营管理证明等);(4) 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同时,报名者现场填写《三河镇选拔“回引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由肥西县三河镇“回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回引人才”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根据报名人员的创业(人才)方面工作经历,现场进行提问答题。面试成绩当天公布(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5名人员进入村级综合测评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告中规定的回引名额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进入综合测评、体检等阶段,若第十五名有二人以上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中共正式党员优先;再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初选人员在三河镇先锋网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栏进行张贴。
(五)综合测评
由县镇组织考核组,到初选人员所在村(社区),对其进行党员、群众代表综合测评,全面了解德才表现、群众口碑等情况;综合测评合格的,入围进入下一程序。若初选人员综合测评不合格,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按初选人员规定进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三河镇组织办负责进行。考察主要采取:(1)由入围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2)入围人员所在的单位、村(社区)出具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证明。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三河镇先锋网上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因体检、考察或举报查实的,将取消回引资格。
(七)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报镇党委会议审查研究后,确定录用名单,在三河镇先锋网进行公示并在各村(社区)公示栏张贴。
(八)管理使用
“回引人才”确定后,镇党委将其纳入三河镇村级干部人才储备库,并统一安排到村(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月报酬2920元/月(不含绩效报酬),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留村(社区)使用,待遇参照肥西县村级干部管理办法执行,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本次“回引人才”工作,在肥西县委组织部指导下、三河镇党委领导下进行,镇纪委(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肥西县三河镇选拔“回引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五、其他
咨询电话:0551-68752223 三河镇组织办
(镇政府107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8753070 三河镇纪委
具体详情请关注三河镇先锋网
中共肥西县三河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