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保险业务
(1)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各机构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利用农村信用社储蓄遍布城乡的网点,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收取保险金的中间业务。
(2)经营宗旨:诚信为本,客户至上,服务制胜,追求卓越。
(3)指导原则:稳步推进,全程监督;锁定目标,适度调整;专项指导,比例控制;创新发展,严控风险,合规经营。
(4)合作伙伴:拟与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太平洋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合作关系。
(5)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可代理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6)投保手续:如果需要投保,可到全市各县(市)区任一农村信用社储蓄网点直接办理。
(7)保险常识。
何谓保险:保险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是以合同的形式确立各方经济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用科学计算的方法,共同聚资,建立专用基金,对遭遇约定的灾害事故所致的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的分类:
按照保险的对象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按照保险实施方式分类,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大类。
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四大类。
按危险转嫁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三大类。
按经营方式的社会属性分类,可分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