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6〕6号)等规定,报考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的刘雁考生,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符合本次考试录用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反映,监督联系电话: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51-62663221、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0551-62663184。
附件:2016年省直第七批 共1人.xlsx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安徽省省直部门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七批,共1人) |
序号 |
招录机关 |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1 |
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
服务价格与收费检查 |
300032 |
301000103918 |
刘雁 |
女 |
1987.12 |
本科学士 |
安徽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