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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1900名公告
时间:2018-11-16 16:40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26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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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立知教育网(www.lzexam.com)同步利辛县人民政府网转载发布2018年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1900名公告,立知教育将同步更新关于本次招考重要通知,请关注立知教育安徽招警考试QQ群:197449638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县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选岗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岗范围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岗位设置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的原则,我县先期设置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1900个,专项岗位分为:
    1、乡镇、村(社区)环保监督辅助专项岗位;
    2、乡镇、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辅助专项岗位;
    3、乡镇、村(社区)民政事务辅助专项岗位;
    4、乡镇、村(社区)军服工作辅助专项岗位;
    三、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身体条件。
    2、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工作,并能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法定劳动年龄内(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已办理退休(病退)手续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岗程序
    选岗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下岗分流人员中的退役军人以下岗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政府安置到其它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的退役军人以原工作单位地址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以入伍时户籍所在乡镇为单位开发专项岗位。目前已经选取政府提供岗位就业的,可以选择继续在原单位上班,享受专项岗位待遇。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30)。
    2、报名地点: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经开区)军服站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填写《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报名表》(表中“诚信承诺”栏必须由退役军人本人签名) ;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资格认定
    (1)各乡镇(经开区)按照选岗范围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及其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核,完成初核后将报名表、汇总表(EXCEL表格)及相关证件材料统一报送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2)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认定。
    (3)下岗(失业)人员由主管单位认定,自谋职业、未领取自谋职业金、安置未上岗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认定。
    (二)公示
    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将复核、认定结果、选岗顺序在利辛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选岗所在的乡镇(经开区)军服工作站书面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拟选岗人员。
    (三)选岗
    资格认定后到乡镇(经开区)报名地进行现场选岗并现场公示。①参战退役士兵为第一选岗顺序;②志愿兵(士官)为第二选岗顺序;③其他退役士兵为第三选岗顺序;④每个顺序均按照立功——军龄——入伍时间——年龄先后顺序进行选岗;在部队受到立功奖励的按一、二、三功顺序选岗;其次按军龄和入伍时间进行选岗,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以入伍早者优先;入伍时间相同的,以出生年月早者优先。
    选岗后,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岗条件,一经查实取消上岗资格,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上岗
    上岗前,由各乡镇(经开区)组织进行集中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各乡镇(经开区)与上岗对象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可上岗工作时间签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年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4倍执行(每人每月2832元),“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缴纳。
    六、人员管理
    按照“政府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经开区)、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专项岗位上岗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正常在岗在位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发工资、停缴五险一金,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政策咨询:0558-8813160
    监督举报:0558-8812201


                                                                                  


利辛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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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2018年,利辛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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