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报名】:http://218.23.88.205:8002/(六安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9:00至30日17:00(报名系统操作咨询0564-3334019)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市警力短缺问题,更好地建设平安六安。经市编委同意,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在职人民警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25名,详情见职位表。
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达到1.2:1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六安市及所辖县、区行政区域以外在职在编已授衔、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民警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报考人员需取得公安机关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森林、铁路、水上等其他行业公安和司法警察需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吸收录用人民警察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因处分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间;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共分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调动七个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00至2017年7月30日17:00(报名系统操作咨询0564-3334019)。
1、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同时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报名表,提交本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员须于7月30日17:00前,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传真至六安市公安局(传真号码0564-3132058)。
2、资格审查。对已传真报名表的,六安市公安局将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7月17日9:00至7月31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将不予审查。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7月30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即完成此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如属填报信息有误,可于7月31日17:00前及时修改、重新提交和传真报名表。
以上时间均以六安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公安基本业务能力、思想政治水平,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从事公安工作必备的素质能力。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结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且超出遴选职位计划数,则组织加试,加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入围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公安机关民警应提供公安机关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行业公安民警和司法警察应提供法律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表原件、近期1寸照片4张;
4、加盖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首授审批表及最近一次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5、对考生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6、经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的《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用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等方法,按选调职位计划数对体检合格者的报考资格、工作经历、思想政治、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逐人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可以选调的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被确定为选调人员的,在相应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调动程序,对反映问题有影响选调的,一旦查实,则取消资格。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调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组审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按选调程序进行的阶段性公告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上陆续发布。
四、纪律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存在虚构个人信息报名、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以上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132058。
附件1: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
附件2: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安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
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
人民警察职位表(第一批)
附件2
六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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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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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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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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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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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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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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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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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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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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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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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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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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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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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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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单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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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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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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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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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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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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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单位和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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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承诺 |
本人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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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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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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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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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