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援助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颍泉区面向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公告
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qrsj.pzhl.net/。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7年8月2日8:00至8月4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http://yqrsj.pzhl.net/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7年度颍泉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于8月6日16: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报考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1705岗位的只考一科,45元)。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8月7日(上班时间),由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颍州南路文峰宾馆斜对面文峰小学北侧30米区人社局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8月7日13:0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考生于8月11日至8月12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3日
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初、高中语文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历史等常识,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占50%,《申论》占50%合成;报考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1705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考生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分数高的优先;专业科目分数也相同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和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与待遇
1、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安徽省警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2080元,为其缴纳五险(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区政法委招聘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辅助人员:月工资2500元,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3、区招商局外商服务中心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月工资2500元,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4、区土地复垦整理中心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月工资2600元,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0558-2262893
区政法委0558-2265601
区土地复垦整理中心0558-2705568
区人社局0558-2617231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 0558—2617110
附件:2017年协警等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表20170713.xls [25.0 KB]
颍泉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