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狭窄、待遇偏低、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变。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
首先,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基层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拓宽基层公务员上升空间。2014年初中央下发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意见 规定,乡镇可以设科级非领导职务,此前是不允许的。如今又出台新的制度,共同为基层公务员,特别是乡镇公务员的晋升搭建了“立交桥”,或将改变基层公务员 职务晋升“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状。
其次,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改善长期扎根基层的公务员的待遇。由于我国公务员薪酬待遇主要与职务和职级捆绑,一个公务员职务职级的高低,与其收入关系密 切。此前,一个在乡镇工作30年的科员的工资,甚至可能比不上一个工作刚刚满5年但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本科毕业生,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建立,则可以有效地 解决这一问题。
再者,建立了合理的职级上升通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受惠最大的,是那些工作年限长,却未受提拔的公务员。其中,很多人确是因为能力优秀、工作勤恳,但受制于上升渠道狭窄而难 被提拔,但有些人则确是因为能力不足,或工作怠惰,而失去提拔机会。如果后者通过“混”十来年,就可获得优厚待遇,无疑是不公平的。
此次出台的“意见”也注意到这个问题,要求公务员职级提升需参考公务员考核结果,不过,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制度能否把好这样的关,并不令人乐观。
公务员考核曾被许多基层领导干部称为“世界级难题”,在年度考核上,许多单位的考核跟平常工作的勤勉度、工作成绩,并没有真正挂钩,常常是“优秀”轮 流当,不能体现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年度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情况也非常少见,体现不出考核的“罚劣”功能。在平时考核上,由于公务员难以像企业职工那样,以 投入产出的数量、质量进行评价,因而虽然许多单位建立了平时考核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所以,接下来亟须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确立更加科学、便于操作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例如,公务员不能只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笼统指标,而针 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责,设置不同考核方案,使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在公务员考核中应当引入公众满意度的指标,通过公开透明和 民众参与监督,使考核发挥出奖优罚劣功能,确保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公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