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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治安巡控和交通管理力度,有效缓解长丰县公安警力紧张问题,根据《长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长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年第1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99名勤务辅警(男性)、4名文职辅警(女性)、1名专业文职辅警(女性)。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安徽省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保守工作秘密,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疤痕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4.8以上;
(五)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1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六)勤务辅警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职辅警须具备大专及以上、专业文职辅警须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3日通过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feng.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217办公室(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长丰县公安局)。
3.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8时30分至7月27日17时30分(周六、日正常报名)。
4.报名程序: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有机动车驾驶证和退伍证的一并提供);
(2)提交《长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从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项,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1.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及文化基础、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电脑及常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并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每个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计划招录人数的1.5倍,则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包括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立定跳远两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进行。两个项目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面试结束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权重合成总成绩,并根据合成成绩的高低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长丰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合成成绩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长丰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按合成成绩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长丰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派遣到相关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正式录用。
五、相关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平均月实发工资不低于2300元,并交纳四险;
(二)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相关规定。
六、有关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长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551-62728348
长丰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