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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肥西县2020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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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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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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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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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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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_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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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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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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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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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_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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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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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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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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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4_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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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0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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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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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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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4_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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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0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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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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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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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4_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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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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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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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 间:2020年8月11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 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0室(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电话:0551-68841917)
三.考生须知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签字的《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二)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除须携带以上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80元/人。
(四)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