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知教育官网(www.lzexam.com)同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发布2025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关注更多教师招聘信息及本次招聘重要信息请加入立知教育教师考编QQ交流群:573794542或加立知小编微信18063067659(微电同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5年马鞍山市博望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19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告招聘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47.96.81.239,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等)。报名时间为3月13日8:00~3月1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 马鞍山市博望区中小学及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博望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8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8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报名网站关联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点击缴费生成二维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9日上午10: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簿。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定为3:1。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0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博望区教育局于3月20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8日8:00~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网址: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39665.html)。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 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上述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以上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于3月25日报博望区教育局(永新路1号)515室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备查,逾期不再受理。
4. 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博望区中小学新任教师的考生可于4月8日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博望区教育局会同博望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博望区教育局将在博望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码),并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属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书面承诺等材料;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博望区教育局在博望区人民政府网上提前公告。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博望区教育部门会同博望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博望区教育局及时在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成绩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博望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博望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报考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博望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选岗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1. 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入选岗环节。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人社和纪检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选岗。博望区教育局根据进入选岗环节拟聘用人员数量,按照1:1的比例提供对应的工作岗位。相同岗位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确定任教学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聘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博望区人社局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有关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博望区教育局、博望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6773351(博望区教育局)
0555-6765162(博望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6773214(博望区纪委派驻纪检组)
注: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博望区教育局 博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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