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备考QQ群:368254226
根据工作需要,经贵池区委编委研究同意,区纪委监委等单位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具体职位见《贵池区2019年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不含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江口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在本区镇街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3)2017、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的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指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6420会议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贵池区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同意后,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6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选调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9年11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在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贵池区政府网公布。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6459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22589
附件:1、贵池区2019年面向区内农村镇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
池州市贵池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