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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46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我省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省外皖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本市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符合基层锻炼规定要求的人员。
报考面向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职位的,须是在我市乡村一线主要从事扶贫工作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选调生。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0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之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20日在滁州先锋网(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uzhou.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6:00。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审核推荐
采用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20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者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盖党委(组)章。
本市县(市、区)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报考者的报名表需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者须于10月29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
报考者上传报名表后,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上传盖章报名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6:00。
4.报名确认
报考者可于10月30日16:00前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30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按要求审核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各遴选单位应在10月30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1月1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11月3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各遴选单位应于11月3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者应于11月17日至11月1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20年12月11日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各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了解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滁州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一个月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22415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0550-3022253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303
附表:2020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