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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队伍结构,充实公安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桐城市公安局选调10名人民警察 ,从事基层一线执法勤务工作。
二、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被正式授予警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入警人员为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公安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桐城政府网(http://www.tongcheng.gov.cn/)、桐城先锋网(http://www.tcxf.gov.cn/)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与桐城市公安局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桐城政府网和桐城先锋网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从桐城政府网和桐城先锋网下载打印《2020年桐城市选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底色:淡蓝色,格式:jpg,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分别签署报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须于10月12日18: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档(扫描件或照片,邮件标题和照片名称:姓名+单位名称+职务,格式:JPG)发至桐城市公安局邮箱,邮箱地址:2164535019@qq.com。
2.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工作人员对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在网上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0年10月16日18:00前完成。对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视作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没有审核同意,不予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公安基本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顺序,差额确定入围人选(差额2名;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入围人选),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和首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均须加盖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各1份到桐城市公安局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桐城市公安局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六)递补
因参选人员在面试、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选调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即被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桐城政府网、桐城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重点监督选调的各个程序和环节是否公开、公正。
本公告由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桐城市公安局:0556-6831059,15155650600。
监督举报电话:0556-6831046
桐城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