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乐于为居民服务,富公益心、责任心、公平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田家庵辖区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1997年10月1日前出生)至男40周岁(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女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3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需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退伍军人报考的,笔试、面试各享受加3分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