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面向社会、公正公开、择优聘用。
二、聘用计划
本次共计划聘用学前教育编外教师747名(具体聘用计划见附件1《太和县学前教育编外教师聘用计划一览表》)。
三、聘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教师职业资格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非“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但应在聘用后1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聘用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
报名人员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各聘用单位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五、聘用
各用人单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信息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58-8620882(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8662191(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太和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