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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2019年秋季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时间:2019-09-25 16:40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14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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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9年秋季我市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为: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户籍宿松县的申请人请到宿松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安庆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9月30日(7:00-24:00)。

请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联系电话和公告查询网址附后)。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指定认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关注本人申报的安庆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2019年秋季安庆市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 户籍在安庆市的人员;

2. 持有有效安庆市居住证的人员;

3. 安庆市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内就读学校的);

4. 安庆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 持有有效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 驻安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showarticle.asp?id=1063)。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网上申报过程中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体检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到安庆市中医院(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或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上午(体检须空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拟申请认定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需提供彩色照片1张)。

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下载网址:http://jszg.hfn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认定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5日;地点: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教体局窗口(安庆市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为三天,合理安排好自己时间,尽量避开第一天集中到来出现高峰时段排长队,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所申请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庆市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安庆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安庆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黏贴照片)。申请人可凭缴费单先行确认,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若结果不合格,我局将通知申请人并依规取消申请认定资格。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当日起2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认定结果等信息。教师资格证书在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进行发放。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发证时间

依申请人需求,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邮费自付,货到付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证书领取地点为: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教体局窗口(安庆市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邮寄时间在11月28日18时之前(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0556-5512846

安庆市师资培训中心:0556-5514557

桐城市教育局:0556-6121897

怀宁县教育局:0556-4633103;0556-4611420

潜山市教育局:0556-8937867

岳西县教育局:0556-2181613

太湖县教育局:0556-4168957

望江县教育局:0556-7178083

迎江区教体局:0556-5426220

大观区教体局:0556-5565831

宜秀区教体局:0556-5939249

经开区教育局:0556-5224749

附件.doc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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