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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13 09:38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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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精神,扎实推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征集对象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二、征集岗位数

共征集62个就业见习岗位。

三、岗位开发时间

2025年7月2日-7月8日。

四、岗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3、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五、岗位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17:30前。

地点: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联系人:金鑫,联系电话:5150765。

六、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

七、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八、见习待遇

1、就业见习属于就业准备,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限内每月享受20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支付。

3、见习协议签订后,见习单位按月提供见习人员考勤表和登记表,由区人社局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至见习人员社保卡或银行卡内。

九、实施步骤

1、岗位征集(7月2日-7月8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向区人社局申报就业见习岗位计划。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要适宜高校毕业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有专人进行就业指导,且为非涉密、非核心的辅助性岗位。

2、岗位配置(7月10日)。区人社局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规范、人岗相宜、提升能力”的原则,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岗位计划进行归集整理,根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计划总数与各单位的申报计划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优化配置。

3、岗位公示及报名(7月11日-7月17日)。区人社局将征集的岗位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将在岗位公示时发布。

4、组织人岗对接。组织岗位开发单位与见习申报人员进行人岗对接会(双向选择),具体对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上岗。岗位匹配成功后,由区人社局统一通知见习单位,再由见习单位通知见习人员到岗,并及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选择见习人员时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等方式竞争选拔。                 

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相关表格.docx

 2025年7月2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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