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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皖发[2018]2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18]37号)、省人社厅《安徽省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开发选聘第三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公益性专项岗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信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统一考试考核,按考试分数高低依次选聘上岗。
二、选聘对象
1、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2、符合政府安置条件自谋职业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三、选聘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上(1992年4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前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退役士兵;
2、道德品质良好,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人数200人。
五、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由县政府统一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名称为乡村文明创建协管员,选聘到有关村(社区)。主要从事乡村文明创建、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创建等工作。工资社保等待遇按县政府退役军人专岗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26日上午8时开始,至8月16日下午6点截止。
2、报名地点:
(1)安置后下岗失业人员在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
(2)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在户口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4、报名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与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由乡镇或主管部门初审,由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霍邱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八、考试
1、考试内容包括初中以上语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知识,卷面分100分。
2、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九、选聘
1、岗位开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统一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岗位200个。
2、政审。对拟选聘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县人社局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就业援助人员认定。
4、选聘。选聘原则按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聘总数为200人。
5、办理聘用。
政审合格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用人单位与选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村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实施,咨询联系电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564-6066623。
县人社局: 0564-271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