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中文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2、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工作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及优良的团队精神、吃苦耐劳,好学上进。
二、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薪酬标准执行。
三、报名
l、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2、报名地点:六安市老龄委办公室(六安市行政中心9号楼306室);
3、报名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④报名表;
咨询电话:0564-3370582
四、招聘与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 体检。面试合格后,依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 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由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考察证明和材料。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
(五)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聘用的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内聘用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安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