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考核,严把招聘标准。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霍山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16日。
2、报名地点:霍山县人社局大楼7楼716室。
3、报名办法:报名者须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持身份证、学历、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城投公司、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到1:3方可开考。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经县领导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 2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20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写作等。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7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入围面试人员于3月31 日至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县城投公司组织考察。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合成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选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管理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年薪4-6万元(五险一金另缴),每个岗位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招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再保留其身份。其人事档案移交霍山县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本《公告》由霍山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5023875 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554
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霍 山 县 监 察 局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霍山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8.5 KB]
附件:霍山县城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