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报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从全县村(农村社区)“两委”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职位代码170401);从全县城市社区“两委”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职位代码170402)。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身体健康;
4.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且连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满3年(2014年4月30日前任职)或连续任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满6年(2011年4月30日前任职);
5.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后出生),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
6. 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别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定向招聘:
①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②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个人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有其他不符合定向招聘条件情形的。
五、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霍山政府网、霍山先锋网、霍山新闻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4月17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报名手续: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设立报名处,报名者持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5张,在所在地乡镇(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处报名。乡镇(园区)党(工)委安排专门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乡镇(园区)党(工)委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组织委员对报名者逐人建档,并将报名材料和村干部档案等统一于18日报送至县委组织部集中复审。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负责,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者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需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为确保应试考生的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省情市情县情、科学发展观、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涉农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计划生育等。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4月25日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在城关等候是否入围面试的通知。
(五)面试
(1)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下午,详细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选按职位实际计划数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小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总成绩合成: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比例合成总成绩。
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根据职位实际有效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在同类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政府网”“霍山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的村(社区)干部具体岗位,由县“三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组织单位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64-5029594
考务咨询: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霍山县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特岗管理、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中比选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霍山县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表格.doc [4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