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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正高级工程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50周岁以下,拥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工程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年龄条件”中“50周岁以下”为“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成果要求及待遇
1、引进人才的成果要求:在科研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
2、引进人才待遇
学校给予正高级工程师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鼓励引进人才面向社会购房。学校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用于购房、安置费),标准为20-30万元。工作满8年后,安家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学校提供必要的科研启动经费和科研条件。
四、聘用方式
实行编制内聘用。
五、引进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www.hfuu.edu.cn);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如“建工系-教学-张三-建筑学-博士-北京大学”,通过发电子邮件(rczp@hfuu.edu.cn)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遴选
遴选采取试讲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各考核组在考核后提出拟录用(聘用)意见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和考察合格的,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3、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聘期内实行聘期目标考核。
七、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158077
Email:rczp@hfuu.edu.cn
附件:岗位表
序号 |
专业方向或研究领域 |
人数 |
年龄 |
1 |
市政工程类 |
1 |
50周岁以下 |
2 |
化工工艺类 |
1 |
50周岁以下 |
3 |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或智能系统类 |
1 |
50周岁以下 |
4 |
电气工程类 |
1 |
50周岁以下 |
5 |
机械设计类 |
1 |
5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