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同意,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宿州市信访局综合岗工作人员5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计算机、财会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财务工作、从事过信访工作的优先);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信访局官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人数、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4日。
2.报名地点:宿州信访局107室(宿州市政务中心E座),联系电话 : 0557-3021185; 13305573772,17330705688。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或宿州市信访局官网下载填写)、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费每人45元。
5.由宿州市信访局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信访等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信访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信访局官网上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
五、考察
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公示
(一)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经培训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正式聘用期间,享受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基本工资不低于3.5万元/人.年(含五险),从第二年起,在市信访局连续工作的,逐年提高工资待遇。
八、本《公告》由宿州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宿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