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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灵璧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灵璧县教体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灵璧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灵璧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灵璧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驻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灵璧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灵璧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灵璧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合作办学)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统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规定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5日17时。
2.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详细的报名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时,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公告或网站提示要求填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1)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照片务必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且与办证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不得上传生活照、美颜照、大头照等,且要与现场确认时上缴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一致。
(3)个人简历务必填写到现阶段,不得间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也要据实填写。
(4)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在网上填报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核验通过。
(5)申请人通过扫码工具扫描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所弹出的二维码,由本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如实承诺,完成《个人承诺书》,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月25日:小学教师资格
9月26日:幼儿园教师资格
9月27日:初中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地点: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北厅31-32(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灵璧县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安徽省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有效期)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的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认定学段和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审查严格,请勿使用美颜照及非近期照片)。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信息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方能生效,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此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1)9月28日至10月8日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即可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证件照(与现场认定提交的一致)到指定体检医院,灵璧县济安医院或灵璧县安浈医院参加体检。请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结果
体检结论由体检中心统一提交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便可离开,不必在医院等待结果。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的结论栏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3.体检医院
灵璧县安浈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15399568198)
医院地址:灵璧县迎宾大道南段。
灵璧县济安医院 (联系人:赵主任18226015321)
医院地址: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白马山路以东。
特别提醒:
1.其它体检机构的检查结果无效。
2.请申请人任选上述其中一所医院进行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会免费提供《体检表》,可以不用自带。
4.注意事项
(1)体检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有序体检。
(2)体检前需空腹。
(3)体检费用自理。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八)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咨询电话:0557—2379026、0557-2379033.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为做好灵璧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灵璧县教体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灵璧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灵璧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灵璧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驻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灵璧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灵璧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灵璧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合作办学)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统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规定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5日17时。
2.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详细的报名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时,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公告或网站提示要求填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1)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照片务必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且与办证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不得上传生活照、美颜照、大头照等,且要与现场确认时上缴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一致。
(3)个人简历务必填写到现阶段,不得间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也要据实填写。
(4)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在网上填报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核验通过。
(5)申请人通过扫码工具扫描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所弹出的二维码,由本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如实承诺,完成《个人承诺书》,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月25日:小学教师资格
9月26日:幼儿园教师资格
9月27日:初中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地点: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北厅31-32(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灵璧县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安徽省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有效期)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的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认定学段和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审查严格,请勿使用美颜照及非近期照片)。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信息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方能生效,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此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1)9月28日至10月8日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即可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证件照(与现场认定提交的一致)到指定体检医院,灵璧县济安医院或灵璧县安浈医院参加体检。请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结果
体检结论由体检中心统一提交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便可离开,不必在医院等待结果。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的结论栏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3.体检医院
灵璧县安浈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15399568198)
医院地址:灵璧县迎宾大道南段。
灵璧县济安医院 (联系人:赵主任18226015321)
医院地址: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白马山路以东。
特别提醒:
1.其它体检机构的检查结果无效。
2.请申请人任选上述其中一所医院进行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会免费提供《体检表》,可以不用自带。
4.注意事项
(1)体检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有序体检。
(2)体检前需空腹。
(3)体检费用自理。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八)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咨询电话:0557—2379026、0557-2379033.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为做好灵璧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灵璧县教体局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灵璧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灵璧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灵璧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驻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灵璧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灵璧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灵璧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合作办学)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统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规定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5日17时。
2.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详细的报名操作流程,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时,所有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公告或网站提示要求填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1)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照片务必要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且与办证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不得上传生活照、美颜照、大头照等,且要与现场确认时上缴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一致。
(3)个人简历务必填写到现阶段,不得间断,毕业后待业在家的也要据实填写。
(4)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在网上填报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核验通过。
(5)申请人通过扫码工具扫描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所弹出的二维码,由本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如实承诺,完成《个人承诺书》,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月25日:小学教师资格
9月26日:幼儿园教师资格
9月27日:初中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地点: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北厅31-32(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教体局窗口。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灵璧县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安徽省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有效期)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的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认定学段和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审查严格,请勿使用美颜照及非近期照片)。
(7)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信息经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方能生效,凡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此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1)9月28日至10月8日
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即可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证件照(与现场认定提交的一致)到指定体检医院,灵璧县济安医院或灵璧县安浈医院参加体检。请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结果
体检结论由体检中心统一提交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便可离开,不必在医院等待结果。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的结论栏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3.体检医院
灵璧县安浈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15399568198)
医院地址:灵璧县迎宾大道南段。
灵璧县济安医院 (联系人:赵主任18226015321)
医院地址:灵璧县北部经济开发区白马山路以东。
特别提醒:
1.其它体检机构的检查结果无效。
2.请申请人任选上述其中一所医院进行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会免费提供《体检表》,可以不用自带。
4.注意事项
(1)体检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有序体检。
(2)体检前需空腹。
(3)体检费用自理。
(4)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八)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咨询电话:0557—2379026、0557-2379033。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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