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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裕安区关于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4名公告
时间:2024-07-11 09:50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9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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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到裕安区委组织部六楼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六楼)统一组织报名。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六安市关于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六组通〔2024〕15号)文件精神,现从全区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公开选拔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公平公开、择优录用。

二、选拔对象

面向裕安区在职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三、选拔岗位

本次计划从全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2名。

四、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除符合规定的德才兼备、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等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2)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7月1日之后出生);对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相应审批程序后,可纳入“乡编村用”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2)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拔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经乡镇(街)党(工)委初审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在裕安先锋网(www.yaxfw.gov.cn)、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发布公告。

2.资格初审。本次招聘涉及的乡镇和街道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摸排、梳理和汇总,形成《裕安区“乡编村用”符合条件人选报名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裕安区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关于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组织推荐有关情况的报告(模板)》(见附件5),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3.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到裕安区委组织部六楼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六楼)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裕安区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报名表》(见附件2)共3份(需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字盖章确认)。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并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确保人选质量。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三)笔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统一向各乡镇(街道)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有关知识,省、市、区情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裕安先锋网、裕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执行加分制度,具体条件如下:

本次选拔对近五年荣获各级荣誉表彰的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个人荣获区委、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2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5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1分。同一项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以乡镇(街)为单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在笔试3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四)面试。根据人员类型选拔人数,按每个人员类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人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含加分)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选拔职位计划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裕安先锋网、裕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2.拟聘人员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3.“乡编村用”聘用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出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不能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当由本人按照当时社会保险政策,延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之月,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4.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在裕安先锋网、裕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64-3308332

考务咨询电话: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717

附件:

附件1: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docx

附件3:裕安区“乡编村用”符合条件人选报名备案登记表.docx

附件2:裕安区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报名表.docx

附件4:裕安区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5:关于选拔“乡编村用”人员进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组织推荐有关情况的报告.docx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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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裕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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