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同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00;
2.地点: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
报考者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签署报考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电子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选调生还需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4.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材料(原件)。
6.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选调生还需提供锻炼期满证明(原件);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原件)。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面试人选,缴纳面试费7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报考者因故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报考者上述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9日。
地点:安庆职院技术学院(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东路99号,乘公交车15路安庆职院站下可到)。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加盖公章)和《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日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安庆职院技术学院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政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46603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66
附件:2023年度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