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分,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则《综合知识》分数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综合知识》分数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地点:宿州市考试测评中心一楼。
(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217号,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侧。)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报考支教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参加资格复审。此外,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预备技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军队院校参加全日制学习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准备。
四、其他事项
1、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2、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4、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信息,后续招募工作信息均在本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宿州市“三支一扶”办:0557-3027046
埇桥区“三支一扶”办:0557-3035770
砀山县“三支一扶”办:0557-8025196
泗 县“三支一扶”办:0557-7010639
萧 县“三支一扶”办:0557-5027073
灵璧县“三支一扶”办:0557-6021161
附件:宿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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