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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数量
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19所高校,选调300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180名,本科生9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对参加此次选调生笔试但未入围面试和面试后未进入体检考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适时推荐到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招聘工作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博士、硕士研究生2020年8月―2021年7月,本科生2021年1月―7月);
5.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后出生);
6.具备下述两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10:00至2020年12月25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各项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95×413像素,20—100kb)。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2月25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3.高校推荐。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安徽省2021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后,资格复审时交给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6日至笔试考试前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9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分值10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笔试成绩于2021年1月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安徽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党籍证明材料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21年2月初统一在合肥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职位根据2:1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1.5:1的比例差额(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与拟选调人选及高校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凡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已签订的,不得放弃选调和组织分配。
(七)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安徽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志愿分配。
(八)分配
按照选调职位、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组织分配到省直单位或省辖市。
第一轮分配。省直单位分配40名,其中文史、理工类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各前5名,文史、理工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各前10名,文史、理工类本科综合成绩各前5名;市直单位分配260名,其中文史、理工类博士研究生各10名,文史、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各80名,文史、理工类本科各40名。
第二轮补录。根据第一轮录取后省辖市的空缺计划,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差额人选进行公示和第二轮补录。
三、相关政策
(一)有关费用免除
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外省高校考生报销往返车费,采取包干形式,其中北京、厦门900元,天津80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50元,广州、西安1200元,哈尔滨1600元;在合肥食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免食宿费。
(二)基层锻炼
选调生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须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任职定级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本科生任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
四、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
政策咨询: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7759、6260980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邮编:230091。
考务和技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
附:1.安徽省2021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职位表.docx
2.安徽省2021年度面向部分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x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