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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现就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业技术岗位1名,管理岗位5名;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蚌埠分校专业技术岗位2名。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岗位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三农”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12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12月19日17:00前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2月20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共计90元),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确认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21日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30—17:3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6日8:00登录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须参加。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A类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
上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于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蚌埠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922房间)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合计13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三)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每次计算最终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335(蚌埠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2073910(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581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