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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学院2016年上半年引进5名德语或对外德语专业人才(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德语或对外德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方式
德语或对外德语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的引进,实行编制内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报名,接收简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合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可从合肥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fuu.edu.cn/rsc/);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通过发电子邮件(rczp@hfuu.edu.cn)的方式进行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大小控制在1M以内,邮件标题亦为“部门-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最后毕业学校”。(注:《合肥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文德文各一份)
2、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N:(N+1)方可进行下一个环节,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简历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学校网上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安排下一阶段考核工作。
3、遴选
学校考核专家组综合考察,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无生上课),针对面试情况进行评议、评分,经考核组考核确实达不到专业需要,且平均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聘用)。各考核组在考核后提出拟录用(聘用)意见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校长办公会审议、体检、考察、公示等。
4、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和考察合格的,学院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高层次人才开具接收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陈爱娟 彭永东
联系电话:0551—62158078 0551—62158077
传真:0551—62158077
Email:rczp@hfuu.edu.cn
学院网址:http:// www.hfuu.edu.cn
附件、合肥学院2016年上半年引进德语专业人才岗位表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要求 |
合肥学院 |
教学 |
5 |
德语或对外德语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本硕均需德语或对外德语专业 |
合肥学院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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