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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条件
共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30名,其中初中17名,小学13名(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具体学科见《合肥市蜀山区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报名参加中学教师岗位选聘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名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选聘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名语文学科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或获得地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累计3次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质条件
1.常规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2.专业体育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篮球、足球、手球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成绩的退役运动员;
(3)有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的教练员。
3.专业音乐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声乐、器乐、戏曲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2)本人在地市级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比赛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比赛获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任意一个;
(3) 独立编创作品获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任意一个(须有荣誉证书)。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2018年5月23日—5月29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应聘人员持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附件2《蜀山区2018年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蜀山区2018年选聘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经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樊洼路与怀宁北路交口蜀山区民生大厦18楼)。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大于该学科计划数,达到有效竞争条件方可开考;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减少的岗位计划数可根据其他学科的报名人数情况,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专业体育、专业音乐须加试专业技能项目。面试时间、地点及评分要求和标准见《蜀山区2018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面试前一周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报考常规学科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报考专业音乐、体育学科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面试考核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面试考核中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照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若因递补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选聘岗位。
5. 初选人员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1.面试费80元。
2.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0551-6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0551-65133298(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委员会)
4.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fss.gov.cn/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tj.hfss.gov.cn/
附件: 1、合肥市蜀山区2018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docx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