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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要求,现将2016年芜湖市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毕业2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领取《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办理: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二)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6年市区共计划补录77名(镜湖区24名,弋江区19名,鸠江区27名,三山区3名,经开区4名)。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月6日至9月13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二)9月25日,全市统一组织笔试。
(三)10月3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体检和聘用上岗。各区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补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补录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6年 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 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 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2日16:00前可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2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3日24: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芜湖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21日至9月25日从芜湖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9月25日12:00-17:00,由芜湖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三层,联系电话:3991188)。 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 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 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补录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芜湖市区,考点见《准考证》。
10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芜湖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资格复审和体检 工作由各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网上报名资 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 〔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 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市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有关补录政策及考务、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hwh.hrss.gov.cn)、芜湖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a.gov.cn)及有关区人社部门网站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41(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9(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9月1日-10月3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芜湖市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数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日
2016年芜湖市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数
序号 |
地区 |
补录数(人) |
岗位代码 |
1 |
镜湖区 |
24 |
12001 |
2 |
弋江区 |
19 |
12002 |
3 |
鸠江区 |
27 |
12003 |
4 |
三山区 |
3 |
12004 |
5 |
经开区 |
4 |
12005 |
合计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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