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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对象
1.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
2.尚未进行首次注册的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
3.2016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人员。
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政策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霍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注册时间安排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终审几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2日-9月30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2、10月9日-10月17日,申请人所在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统一报送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2、10月25日-10月31日,县级审核,上报注册结论并公示注册结果。
3、11月1日-11月14日,市级复核,汇集辖区教师资格注册数据复核,报送省级终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进行终审。
四、注册有关要求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2017年秋季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附件:1.霍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试行).doc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