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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17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赴高校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吴小卉等23名人员为体检对象。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二、 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00-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均为原件)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3219327)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应聘池州市人民医院的考生体检由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体检报到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五、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1)和《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按照组织实施体检单位的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因体检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专业测试成绩须达70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2017考生体检须知
附件2:2017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