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太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 7月9日后出生人员,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依次类推),具备与岗位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8、本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太湖县政府网站公示。具体理论考试、面试时间等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根据医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2020年 7月 9日、 10 日。
( 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00 )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医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报名。
(2)现场报名填写或直接下载填写《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3)报名费80元/人。
4、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笔试与面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余人员需进行笔试、面试,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法:按抽签顺序进行。
5、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说服能力、思维判断能力,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理论及实践拓展能力,职业素养。
六、体检与录用
1、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和满足条件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其余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岗位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皖人社秘【2013】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医院业务发展需要视情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2、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周转池),根据《太湖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卫计委、县编办审批后办理周转池入编手续。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周转池编制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等待遇。
(二)经正式录用,医院给予以下人员相应奖励政策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指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的人员(入职后再取得规培证人员及由我院派遣规培取得规培证的人员除外),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
(2)硕士研究生:指执业医师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专硕、免规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入职后再取得相应硕士学位人员除外),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室联系电话:0556--4181053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附件: 岗位表2020第二批
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