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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皖卫人〔2018〕39号)、《关于继续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229号)规定,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决定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大观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招聘工作由大观卫健委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大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三) 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
(四)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五)专业技术资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岗全科医生的管理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区卫健委统一管理,派驻至指定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由区卫健委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特岗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视同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待遇标准由区卫健委按规定核定,参与聘用单位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
(二)教育培训。
区卫健委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聘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受聘时具有中级职称的特岗全科医生,4年聘满考核合格后晋升副高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四)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4年聘用期满,鼓励其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可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4年的,不享受本方案相关政策。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大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区卫健委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于8月14日9时至8月20日16时(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持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注册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2020年大观区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到大观卫生健康委员会(纺织南路88号)4楼办公室报名。
要求: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将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40%加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60%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临床医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相关基础知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考察工作由大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大观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556-5502672
安庆市大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