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重要通知 | 报名入口 | 辅导课程 | 官方QQ群 | 关注微信 |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 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1个岗位1人,岗位代码:3000573。
二、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1日和11月22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地点:合肥市东流路(南二环)26号,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4楼(龙头装饰后面),市内乘坐14路、152路公交车到“外经大厦”车站下即可到达。
联系电话:0551-6467792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说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考生须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7.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专业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岗位技能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12月6日上午8:30-10:00;面试时间:12月6日上午10:3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8:00以前到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同资格复审地点。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
(三)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其中,专业测试成绩中,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0.40+结构化面试成绩×0.60)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合成最低分数线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专业笔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人防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ahrfb.gov.cn/)。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人防办统一安排,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省人防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人防办按人事考试规则组织实施,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省人防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677921
监督电话:0551-63443913
附件: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