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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以下4个岗位5人:
1.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2人(岗位代码:3000202);
2.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1人(岗位代码:3000203);
3.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管理岗位公开招聘1人(岗位代码:3000204);
4.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岗位公开招聘1人(岗位代码:3000205)。
二、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办公楼808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说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3000204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7.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 专业测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2岗位、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3000204岗位和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3000205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专业测试内容
1.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专业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履行岗位技能水平。专业测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需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意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
专业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星期日)下午14:00后开始。
考生请于11月26日上午7:30前到省财政厅机关大楼五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笔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候考,考生在参加完结构化面试后方可离开。
2.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2岗位、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3000204岗位和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3000205岗位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
考生请于11月26日上午7:30前到省财政厅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结构化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顺序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4.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四)考官构成
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3000203岗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3000202、3000203、3000204、3000205岗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面试考官组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对专业测试(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1.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
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其中,专业测试成绩中,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笔试成绩×0.40+结构化面试成绩×0.60)。
2.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2岗位、安徽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3000204岗位和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3000205岗位:
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最终成绩=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果考试最终成绩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3000203岗位如果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财政厅按人事考试规则组织实施,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8150299
监督电话:0551-6815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