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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舒城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时间:2022-04-14 11:14     作者:未知     点击:2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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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和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舒城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时间为411日至422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舒城县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时间为613日至624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舒城县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教育专题”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邮寄领取。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经舒城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1户籍在舒城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舒城县居住证的人员;

    3)舒城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4)持有有效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舒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舒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持有舒城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符合直接认定人员的条件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其他事项”第一、第二条)

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ahywpc.ahedu.gov.cn)。

四、认定流程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时,“通讯地址”栏务必填写本人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舒城县公安局根据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一)网上申报

2022年上半年我县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安排为两段:411日至42217时;613日至624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二)体检安排

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1.申请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体检;2.申请人来医院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并佩戴口罩、接受测体温。

体检时间安排按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为412日至429日;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为613日至62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30(空腹)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一张照片(体检照片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一底版)。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舒城县中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体检(女性申请人避开生理期),需服从体检中心统一安排。《体检表》由该中心提供。申请人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否则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

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上半年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为523日—527;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629-630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查确认地点: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4-86223858671321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要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舒城县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舒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舒城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舒城县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舒城县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体检表》

现场确认时提交舒城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中心印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任教学科等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登记邮寄信息(信息准确、字迹工整),730日前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每位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12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舒城县教育局

2022410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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