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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时间:2021-01-05 17:09     作者:未知     点击:20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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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地 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0-6735941、6721941

三、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本人2018年以来社保缴纳情况、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签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佩戴口罩,当天“安康码”须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对持“安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2020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cz.xls

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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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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